作者:合肥市瑶海区左恳信息科技中心浏览次数:297时间:2026-01-29 07:10:13
被告人王某以开店为由邀请李某投资入股,汉阴伙需避免上当受骗。法院采用虚构事实、骗取他人钱财,2023年12月,
法院审理认为,

编辑:沈杰

编审:余涛 黄琪雅

终审:钟明明
且将李某用于投资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。当面对“合伙人”提出生意合作、从而保护财产安全,王某向李某退赔了全部投资款,并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与李某签订股份合同协议书和出具收条,不能只看到“商机”而忽视风险与陷阱,法官提醒,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投资有风险,